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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桂医保发〔2024〕47号)

发布时间:2025-01-26 08:14 本文来源: 物价科

       根据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桂医保发〔2024〕47号)的文件精神,重新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核定价格,继续执行部分(壮、瑶)民族医项目和废止了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并于2025年2月10日执行收费,现将文件内容进行公示。

附件: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1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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